一、曾剑,男,汉族,1970年4月生,四川五通桥人,1991年7月参加工作,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乐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学历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,联系省福彩乐山分中心。
历任五通桥区川盐化工干部、区委办干部、接待办副主任、发展计划局副局长、政府办副主任、招商引资局局长、经济和商务局党组成员、政府办公室主任,市投促局驻杭州招商组组长,五通桥区政府副县级干部,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,市委副秘书长,挂职美姑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、援彝工作队领队,市安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市应急局党组书记、党委书记、局长,市安办主任,市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。
二、卢华军,男,汉族,1967年7月生,四川峨边人,1991年8月参加工作,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西南民族学院兽医公共卫生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养老服务、社会救助等工作。分管养老服务科、社会救助科,市社会福利院、市救助管理站、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、市老年大学。
历任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干部,峨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干部,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,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,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、国土资源局副局长,沐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、机关党委书记,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三、王玉琴,女,汉族,1977年1月生,四川乐山人,2000年7月参加工作,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重庆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法律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,法学学士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政策法规、信访、安全、规划财务、人事教育、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。分管办公室(政策法规科、信访科)、规划财务科、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,市精神病医院。
历任乐山市中区牟子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、科员,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科员,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副科长、科长,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,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四、欧阳旭光,男,汉族,1966年12月生,四川仁寿人,1989年8月参加工作,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农业大学畜牧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,农学学士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直属机关党委书记,负责直属机关党的建设、意识形态、群团、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,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、行政审批、慈善事业促进、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等工作。分管社会组织管理科(行政审批科)、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,市慈善办。
历任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镇长助理,五通桥区二轻工业局团委书记,五通桥区委办主任助理,五通桥区民政局副局长,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、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、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,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。
五、廖宇,男,汉族,1982年2月生,四川井研人,2000年11月参加工作,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乐山师范学校普师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学历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区划地名、婚姻登记、殡葬管理、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、儿童保障等工作。分管社会事务科、社会福利与儿童保障科,市儿童福利院、市殡仪馆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。
历任井研县高凤乡政府科员,井研县政协办公室科员,井研县委组织部科员、副科级组织员,井研县委办副主任,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(其间下派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上游村任第一书记)、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、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,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六、先平,男,汉族,1964年5月生,四川乐山人,1981年10月参加工作,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,负责市慈善总会工作。
历任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、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,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庭庭长,金口河区金河镇党委副书记(下派),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,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党组书记,金口河区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区委副书记,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县级干部(正县级)、二级调研员。
七、宋超,男,汉族,1964年5月生,四川彭山人,1981年12月参加工作,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学历。
现任乐山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,协助廖宇同志分管社会事务工作。
历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市民政局副县级干部、三级调研员。